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建设一支优秀的班主任工作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吉首大学专职学生辅导岗位设置和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吉大党发【2015】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修订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班主任是从事班级学生思想教育的实施者,是班级学生管理工作的组织者,是班级学生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的教育者和指导者,是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的重要岗位,是合格教师成长的基本要求。
班主任工作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在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和底线意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坚定大学生“四个自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任职条件与职责要求
(一)班主任任职条件
(1)学院在岗教师;
(2)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宣传教育能力。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关心爱护学生;
(3)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为人师表;
(4)身体健康,热爱并且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班主任工作职责
(1)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个性特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工作,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督促学生履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班级日常教育管理。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加强团支部、班委会组织建设,培养学生干部;定期召开班级会议,布置、检查、总结班级工作,做好违纪学生的跟踪调查、教育和处理工作;培养学生自育、自律和自理能力;
(3)促进学风建设,开展学习指导。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良好的学风、班风;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反映学生的学习要求和建议,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提高学习成绩和专业素质。
(4)积极协助学院党组织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教育工作,组织团支部做好向党组织的推优工作;
(5)组织班级评先评优工作。配合学工办做好学生各类测评、鉴定和奖励等工作;
(6)做好贫困生认定与资助的工作。落实学校各项资助政策,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助学金评定、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倡导诚实守信、互帮互助、公平公正的评定资助风尚,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7)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做好心理疏导。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家庭情况、性格特点、兴趣爱好,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对有心理适应不良的学生积极做好疏导调适工作。
(8)对学生进行活动指导和生活指导,注重学生素质培养。深入学生,深入宿舍,加强与学生的交流,指导学生组织、参加课外活动,培养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督促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搞好宿舍和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9)做好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
(10)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就业教育、毕业鉴定、文明离校以及就业统计工作,协助学院做好见习、实习生管理工作。
(11)完成学院布置的其它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上级要求和本班的特点,每学期制订工作计划,完成工作总结。
(2)按时参加学院的班主任例会,贯彻落实学校、学院有关学生教育和管理方面的精神。
(3)经常深入课堂、班级、宿舍和其他学生活动场所,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情况。每月至少深入学生宿舍两次、检查班级到课情况四次、召开主题班会一次;每学期初要对上学期本班级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4)注重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言传身教,为人师表,研究和总结班级管理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岗位设置与聘任
1、班主任岗位按学校常规专业教学班级配置,一个专业教学班配一名班主任,一名教师原则上最多兼两个教学班班主任。
2、班主任聘任由学院按照班主任任职条件从本院教师中选拔任用,原则上应从思想素质好、教学水平高、奉献精神强且具备相关学科专业背景的教师中选聘。
四、聘任与配置
(一)选用政治立场坚定、责任心强、有工作热情的教师、党政干部担任班主任。
(二)每个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班主任期一般为一届(从学生入学至毕业)。若本人有特殊情况可申请解除聘用,但须经学院党委审批同意。
(三)学院负责对班主任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五、考核
(一)考核原则
1、坚持班级管理过程与工作实绩并重、全面考核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考核方式
1、班主任工作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
2、班主任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其中大一、大二、大三学年的考核由班主任自评、学生评价和学工办评价三部分组成,大四学年第一期实行常规考核,第二期主要考核毕业与就业工作,具体由学工办考核。
(三)考核计分办法
班主任工作考核满分100分,其中班主任自评分占20%、学生评价分占40%、学生工作办公室评价分占40%。
1、班主任自评,满分100分(占总分的20%)
班主任根据基本任务和职责,就完成工作情况作书面总结,内容以下几个部分:(1)班级基本情况;(2)本人对班级管理所做的工作及其成效;(3)本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计划。班主任在全面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打分。
2、学生评价,满分100分(占总分的40%)
学生对班主任工作的评价部分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班级全体学生采取不记名方式填写,具体计分项目如下: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师德,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在学生中威信高,组织、管理、协调及语言表达能力强(10分);
(2)能定期组织学生学习党的政策、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效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10分);
(3)学生干部选拔公开、公平、公正,任用程序规范。学生干部工作积极,团结协作,能发挥表率作用。班委会和团支部组织健全,运转和谐(10分);
(4)每月召开一次班委会,研究班级工作,每月组织安排一次主题班会(10分);
(5)熟悉和了解学生思想状况,每学期与所带班级学生谈话面不少30%(10分);
(6)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善于听取学生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反映学生对任课教师的听课意见,及时解决“教”与“学”中的沟通问题(10分);
(7)认真做好班级评先评优和助学金评定工作,工作中能严格把关,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10分);
(8)积极指导学生素质拓展,认真开展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和心理健康教育,每学期与学习困难、有违纪行为或心理障碍的学生家长联系不少于1次(10分);
(9)了解贫困生情况,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了解学生患病情况,能及时帮助患病学生进行诊治(10分);
(10)对班级学生发生的违纪行为和班上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维护班级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10分)。
3、学生工作办公室评价,满分100分(占总分的40%)
(1)一学期班级出勤率95%及以上计15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2)班级每期学生课程合格率达年级平均合格率及以上计15分(以补考前计算),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3)在院级、校级学生宿舍卫生检查中,班级所有宿舍为合格及其以上计10分,出现不合格宿舍,每舍一次扣1分,混合宿舍按所在班级平均扣分;
(4)班级学生无私自校外住宿现象计10分,每发现1人次扣5分;
(5)学生无严重违纪现象计10分,每受学院、学校通报批评每人次扣1分,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每人次分别扣1.5、2、2.5、3分;
(6)所带班级积极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能按学院、学校要求完成任务计5分,班级每缺1次扣2分;
(7)在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专业竞赛中,班级学生参与率达20%以上计10分,每低1个点扣1分;
(8)按要求上报班级各类材料计5分,每迟报1次扣1分,缺报1次扣5分,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扣5分;
(9)年度学费欠费率低于3.5%及其以下计10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
(10)按时参加班主任会议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计10分,每迟到1次扣1分,物故缺席1次扣2分。
4、大四年级班主任考核
(1)大四学年第一期实行常规考核。
(2)大四学年第二期考核标准:
A认真开展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以班级为单位召开一次就业指导主题班会,计5分;
B认真做好毕业鉴定工作、指导学生填写《毕业生鉴定表》并如实填写班主任评语,计5分;
C所带班级离校前的各项工作按要求有序推进,计10分;
D了解毕业生思想状况,做好毕业生服务工作,所带班级能做到文明、有序离校,计15分,所带班级学生凡出现违法违纪现象,每人次扣2分;
E认真做好就业统计工作,计65分。在规定时间内所带班级就业统计初次就业率和最终就业率达85%、92%及以上,分别计50分、65分,未达到者每降1个点扣0.5分。
(四)考核结果
1、考核以同一年级为单位进行,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果小于60分)四个等级,其中优秀占30%。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的等级不得定为优秀:
(1)班主任会议无故缺席二次及以上的;
(2)全年累计因病因事离开班主任岗位30天以上的。
3、考核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不合格:
(1)所带班级的学生有集体静坐、罢餐、罢课的;
(2)不接受工作任务或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三次以上的;
(3)因疏于教育、管理,所带班级学生出现严重违纪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突发事件由于主观原因未到达现场并妥善处理的;
(4)在开展评优、评奖、评贷和学生资助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五、班主任津贴
(一)班主任津贴由基本津贴和奖励津贴组成,班主任基本津贴为院级津贴每学年50个课时,按10个月计算,奖励津贴是为优秀班主任发放的津贴。
(二)班主任津贴的发放。凡在学年度的考核中被评为合格及以上者,发放班主任津贴,不合格者扣发院级津贴的50%;学年度评为优秀的班主任学院奖励20个课时。
(三)离开班主任岗位1个月以上的,按离岗时间核减该班主任津贴。
六、其他
(一)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4年3月